当接收到组待办事宜的通知时,可以选择接受、拒绝或委派分配。
任务 | 步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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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受 | 单击接受,然后选择以下某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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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绝 | 单击拒绝,然后选择以下某项:
注: 如果是仅拒绝重复待办事宜的特定实例,则接受该待办事宜,然后拒绝选定实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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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记为完成 | 单击标记为完成。 如果分配给您的任务已完成,可使用“标记为完成”,而无需首先接受该任务。 |
将待办事宜委派给其他人 | 单击 | 。输入委派者姓名或单击箭头从目录中进行选择。
建议新时间 | 单击 注: 要建议重复待办事宜的新日期,请接受该待办事宜,然后选择希望更改其日期的特定实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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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选择新的开始和结束日期。